截止日期 |
名稱 |
金額 |
條件 |
限制 |
證件 |
備註 |
111/9/2 |
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
10萬元,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決議分配。 |
大三(含)以上及碩、博士生。 |
各系所依辦法進行資格審查並推薦人選1~3名,連同各項申請資料上傳至基金會申請網址。 1.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 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2. 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
1. 申請表。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 3. 個人自傳。 4. 教授推薦信1份。 5. 可檢附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 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或其它優異表現之證明等。 6. 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優先列入考量依據。 |
附件: 01_獎學金辦法 02_獎學金函_臺大化工系 03_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