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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大學暑期實習工讀暨獎學金 |
1. 本系得推薦3名。 2. 暑期實習工讀期間發給實習工讀津貼(一個月基本工資)。 3. 實習成績經考核合格獲選為獎學金受領人者,每名獎助10萬元,依上下學期每期5萬元分期支付。 ※工讀期間:111年7月18日至8月17日為期一月。 |
請詳閱簡章說明: 1. 本國生或陸生於臺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2. 大三學生(即將於111學年度升大四者)。 3. 畢業後除義務役兵役外無其它服務義務,亦不得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志願意。 4. 無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之情形。 |
1. 109學年上下學期(二年級)及110學年上學期(三年級)學業平均75分以上,或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者。 2. 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 3. 修畢「化工熱力學」加下列課程任1科;或下列課程任2科:「化學反應工程學」、「單元操作」、「輸送現象」、「質能均衡」、「有機化學」、「無機化學」、「物理化學」、「微積分」、「化學數學」、「化學工程導論」、「工程力學」。 |
1. 申請書。 2. 在學證明正本。 3. 大二及大三各學期成績單(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未達75分者,應另檢附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之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證明。 5. 課外活動紀錄。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
附件: 1. 簡章 2. 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