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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表

【獎助學金公告】110年度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公告】110年度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截止日期 名稱 金額 條件 限制 申辦文件 備註
110/10/6 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0萬元,1~2名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大學部學生(含大一新生)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大一新生外,109學年學業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通識課程和選修課) 3. 110學年未獲其它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取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0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1.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2. 獎懲證明(請至myNTU列印,大一學生免)。 3. 全戶戶籍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自傳一份(請以A4紙列印或繕寫,2頁以內)。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附件: 1. 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2. 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書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