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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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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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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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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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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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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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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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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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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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3萬元,全校4名,本系可推薦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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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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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
2. 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 學年體育成績70分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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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用申請表。
2.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歷年操行成績單正本。
5.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5. 專題報告1篇。
6.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之第1頁(若無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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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助學金辦法、申請表
2.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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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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