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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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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
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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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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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博士班學生(不限博士班年級及新生,國際學位新生請洽國際處)。
2. 未有獎學金設置辦法中規定不得請領及不得兼領本獎學金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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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與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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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4萬元,獎勵期間自當年度9月1日起至第3年8月31日止,至多獎勵3年;於3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2. 獎學金全數由國科會出資。
3. 114學年度本系至多得推薦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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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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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請填寫附件3之獎助學金申請提交表單(內含著作目錄)email至承辦人員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並請將申請文件依下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1. 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
2.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3. 博士班歷年成績證明(得以網路查詢下載之PDF檔代之)。
4. 碩士班歷年成績證明(得以網路查詢下載之PDF檔代之)。
5. 著作目錄所列各篇著作之第1頁,若無則免。
6.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若無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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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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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1、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2. 附件2-1: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
3. 附件3、獎學金申請提交表單(內含著作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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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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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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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4年9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
2. 未有獎學金設置辦法中規定不得請領及不得兼領本獎學金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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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與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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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4萬元,獎勵期間自當年度8月1日起至隔年7月31日止,惟當年度9月為博士班三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
2. 各學系所推薦名額不限,但須排序薦送。為鼓勵優秀學生於本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各學院以優先推薦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生為原則。
3. 方案A:教育部補助2萬、校補助1萬、院補助1萬。
方案B:教育部補助2萬、院補助2萬。
4. 院補助金額,原則上由申請博士生之指導教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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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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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請填寫附件3之獎助學金申請提交表單(內含著作目錄)email至承辦人員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並請將申請文件依下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1.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附件2-2,其中補助方案排序務必請指導教授填寫並簽名)。
2.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3. 博士班歷年成績證明(得以網路查詢下載之PDF檔代之)。
4. 碩士班歷年成績證明(得以網路查詢下載之PDF檔代之)。
5. 著作目錄所列各篇著作之第1頁,若無則免。
6.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若無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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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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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1、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2. 附件2-2: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
3. 附件3、獎學金申請提交表單(內含著作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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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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