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 114年8月21日 金額與名額 每名5萬元,各學院1名。 資格 1. 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本國籍在學學生,家境清寒或成績優異均可申請(以品學兼優為優先)。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 3.5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3. 無任何懲處紀錄。 4. 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起至各院審查會議召開當天,學生未領取或未獲得其它獎助學金。 5. 獲獎者須親自出席114年11月14日校慶酒會暨頒獎典禮,無故未出席者視同直接放棄獲獎資格。 應備文件 ※ 申請人請填寫附件4之本系獎學金申請提交表單,email至承辦人員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並請將申請文件依下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1. 該會專用申請表,需附照片(附件2)。 2. 本校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 3. 前一學年度排名證明正本。 4. 獎懲紀錄證明正本(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彩色記事)。 5. 在學證明正本: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申請當學期之註冊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請一律至註冊組外之機器購買正本。 6. 本獎學金專用申請同意切結書(附件3)。 7. 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對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8. 其它證明品學兼優文件。 文件書表下載 1. 獎學金申請辦法 2. 專用申請表 3. 專用切結書 4. 本系獎學金申請提交表單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 3366 1519
截止日期
114年8月21日
金額與名額
每名5萬元,各學院1名。
資格
1. 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本國籍在學學生,家境清寒或成績優異均可申請(以品學兼優為優先)。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 3.5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3. 無任何懲處紀錄。
4. 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起至各院審查會議召開當天,學生未領取或未獲得其它獎助學金。
5. 獲獎者須親自出席114年11月14日校慶酒會暨頒獎典禮,無故未出席者視同直接放棄獲獎資格。
應備文件
※ 申請人請填寫附件4之本系獎學金申請提交表單,email至承辦人員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並請將申請文件依下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1. 該會專用申請表,需附照片(附件2)。
2. 本校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
3. 前一學年度排名證明正本。
4. 獎懲紀錄證明正本(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彩色記事)。
5. 在學證明正本: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申請當學期之註冊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請一律至註冊組外之機器購買正本。
6. 本獎學金專用申請同意切結書(附件3)。
7. 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對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8. 其它證明品學兼優文件。
文件書表下載
1. 獎學金申請辦法
2. 專用申請表
3. 專用切結書
4. 本系獎學金申請提交表單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 3366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