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科會115年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案」即日起受理申請,請依申請程序及作業時限作業。
二、115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採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描成電子檔上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製作及傳送電子檔。
三、申請程序及作業時限
程序1~3期限:2/11(星期三)下午5點 ※2/12-2/22逢本校各單位年假期間,2/11為最後上班日。
程序4期限:2/23(星期一)中午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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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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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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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文件送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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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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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程序作業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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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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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於國科會線上系統申請,上傳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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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國立臺灣大學申請國科會115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下稱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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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姓名及電話」欄位,為方便國科會或研發處方便聯繫,請優先填寫申請計畫學生連絡資訊(可併同指導教授聯絡資訊一起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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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1~3:
2/11(星期三)下午5點
(2/12-2/22逢本校各單位年假期間,2/11為最後上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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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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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就讀系承辦人於國科會線上系統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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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申請書到化工二館2樓N204系辦公室找徐惠伶小姐,完成用章及線上系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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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用章處:他校生需請就讀學校系主任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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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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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於國科會線上系統上傳初評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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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申請書找指導教授簽章,並上傳初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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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計畫條碼編號」始產生,請在申請書填上「計畫條碼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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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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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於國科會線上系統確認彙整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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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申請書、「6 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修課證明文件,送交研究計畫服務組藍凱漪小姐(禮賢樓6樓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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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4:
2/23(星期一)中午12點
※開學日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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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關「6 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修課證明文件,依「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於113年11月1日增訂第16點第4款規定,申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 完成至少6 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本校認可之學術倫理課程請洽研究誠信辦公室,承辦人:楊鎧瑋小姐(電話:3366-1692,Email:kaiwei1983@ntu.edu.tw,網址:http://ori.ntu.edu.tw/)。
五、本計畫依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六、參考附件及相關檔案:
1. 校研發字第1140127937號函
2. 科會綜字第1140088872號函
3. 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4. 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
5. 國立臺灣大學申請國科會115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
七、承辦窗口
本系承辦人:徐惠伶編審02-33663003
本校研究計畫服務組 藍凱漪小姐 02-33669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