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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表

【獎助學金公告】111年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截止日期 名稱 金額 條件 限制 證件 備註
111/3/1 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每名新臺幣1萬元。 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僑生,不含公費生。 1. 經濟困難。 2. 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且無不及格之科目。 3. 操行成績80分以上。 請至本校「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線上申請,紙本請繳交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 1. 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列印待交文件列表。 2. 申請表1份。 3. 證件黏貼單1份,黏貼下列證件: a. 學生證(蓋有110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正反面影本1份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b. 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c.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4. 110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及操行證明書影本各1份。 5. 自傳1份(自訂格式,含家庭狀況、求學及成長經過、 自我評價、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 6. 泰北地區或緬甸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1份。 7. 如有清寒證明者,可一併檢附清寒證明影本1份。 附件: 01_申請表 02_證件黏貼單
承辦人: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02)33663232分機15,chensihwei@ntu.edu.tw,第一行政大樓301室 網址:https://gocfs.ntu.edu.tw/board/detail/sn/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