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 |
名稱 |
金額與名額 |
條件 |
限制 |
證件 |
備註 |
111/9/2 |
111學年度張永京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
每名2萬元,工學院每學年2名。 |
工學院大二以上之大學部在學生。 |
1. 前一學年於本校成績GPA 2.93以上。
2. 無任何懲處紀錄。
3. 以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為優先。 |
1. 申請書。
2. 同意切結書。
3. 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與學年名次證明正本。
4. 歷年獎懲紀錄正本。
5. 全家人戶籍謄本正本或近2年內戶籍謄本影本1份。
6.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者請勿提出申請。
※依據109年9月17日工學院獎學金委員會會議決議:(1)嗣後獎學金審查將就整體清寒學生作適當調整。(2)有關清寒獎學金之申請文件,嗣後必須附有所得清單、中低收或清寒證明文件。 |
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申請書
3. 切結書 |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