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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化工系網站

公告表

【獎助學金公告】111學年度毛氏獎學金

























 
截止日期 名稱 金額與名額 條件 限制 證件 備註
111/9/2 111學年度毛氏獎學金 每學年每名2萬元整,工學院及法學院各1名。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 1. 110學年度非持本校成績或休學或缺一學期GPA成績者不得申請。

2. 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請附成績證明)。

3. 無不良紀錄者(請附獎懲證明)。

4. 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1. 校內用申請表。

2. 同意切結書。

3. 本校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與名次證明正本。

4. 本校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單及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一般用申請書

3. 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