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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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大學暑期實習工讀暨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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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系得推薦3名。
2. 暑期實習工讀期間發給實習工讀津貼(一個月基本工資)。
3. 實習成績經考核合格獲選為獎學金受領人者,每名獎助10萬元,依上下學期每期5萬元分期支付。
※工讀期間:112年7月17日至8月16日為期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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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簡章說明:
1. 本國生或陸生於臺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2. 大三學生(即將於112學年度升大四者)。
3.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或未負有服務義務。
4. 畢業後除義務役兵役外無其它服務義務,亦不得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志願意。
5. 無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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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0學年上下學期(二年級)及111學年上學期(三年級)學業平均75分以上,或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者。
2. 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
3. 修習課程要求:請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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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在學證明正本。
3. 大二及大三各學期成績單(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未達75分者,應另檢附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之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證明。
5. 課外活動紀錄。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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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簡章(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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