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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化工系網站

公告表

【學士班學生論文獎】第7屆111學年度學士班學生論文獎

7111學年度學士班學生論文獎即將展開,有意參加者,請參考附檔評審要點、評審作業流程及校網學士班學生論文獎專區,並請留意下列重點及時程:

1. 申請資格:

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且為論文之主要研究者及撰稿者,論文之研究工作主體必須在本校就學期間完成。如以共同研究成果申請者,應將每一參與研究者之具體工作內容與貢獻分別說明,並由全體研究者簽名證明。

2. 化工系申請截止期限:112421日週五。

3. 申請方式:

依當年度公告之申請方式及論文格式連同下列資料,向各學系所提出申請:

(1)經三位口試委員審查通過之學生論文三份(含電子檔及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2)學生論文指導老師推薦書(不限格式)

4. 評審程序:

(1)第一階段由各學系所從符合申請資格者之論文中,選出20%為論文獎之推薦名單,惟經計算不足2人時,得選出至多2名為論文獎之推薦名單,排序送交所屬學院進行第二階段參選。

(2)第二階段由各學院就所屬學系所之推薦名單進行評審並予排名,且得推薦1名參選校方傅斯年獎,其餘擇優頒予院長獎或優良獎若干名。

(3)第三階段由校方召開「學士班學生論文傅斯年獎評審委員會」,就各學院推薦名單進行評審,以審定傅斯年獎至多6名,及校長獎若干名,其餘均頒予院長獎。

(4)得獎者均頒予獎狀;另頒發傅斯年獎每名獎金10000元、校長獎每名獎金6000元。

5. 學士班學生論文獎專區(含申請及審核系統、論文格式規範、相關檔案及表單下載)

https://www.aca.ntu.edu.tw/w/aca/UAADService_21070518511474325

6. 學士班學生論文獎評審要點申請之學士班學生論文,校內指導老師每篇可請領論文指導費2000元、口試委員每篇可請領考試審查費1000元,校外口試委員可依照本校「碩、博士生學位考試審查費、論文指導費、校外委員交通費支給標準」支給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