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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化工系網站

公告表

【獎助學金公告】111學年第2學期臺大化工系1966級系友獎助學金

截止日期

名稱

金額

條件

限制

證件

備註

112/3/9

111學年第2學期臺大化工系1966級系友獎助學金

每名3萬元,1~2名。

1. 本系大學部與研究所成績優秀或有助學金需要之在學學生。

2. 兩類皆可申請,視當年申請情形決定給獎:

A. 成績優秀類。

B. 清寒助學類。

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成績優秀類: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 3.38(百分制80)以上;清寒助學類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 2.3(百分制69)以上。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A. 成績優秀類:

1. 申請書(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2. 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4. 獎懲紀錄。

5.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之第1頁。限已刊登之著作,投稿中或審查中請勿列入。如無則免。(著作目錄另附WORD檔寄承辦人。)

 

B. 清寒助學類:

1. 申請書(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2. 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4. 獎懲紀錄。

5. 戶籍謄本。

6.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清單、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附件:

1. 臺大化工系1966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表(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3. 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