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學生利他獎 - 個人獎部分】
1. 工學院112學年度學生利他獎進行遴選作業,本系得推薦4名同學,敬請師長、學生會及社團踴躍推薦,並接受自行申請。本獎項頒給獎項乙紙及獎金每名3000元。
2. 依據本校「工學院學生利他獎評選辦法」第二條規定,凡具本院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得經本校專任教師、系所或學位學程主管、社團或學生自治團體向受薦人所屬系所推舉,或由學生自行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經系所推薦後得為利他獎之候選人:
(一) 發揮互助精神,友愛照護同學。
(二) 帶動良好風氣,足為青年典範。
(三) 熱心公益活動、協助推動社會革新。
(四) 其他利他關懷之重大事蹟。
3. 請於113年4月12日前由推薦人或推薦單位檢附(1)推薦表、(2)推薦信、(3)候選人利他事蹟或經歷證明文件,送至化工二館N210室。
B【學生利他獎 - 團體獎部分:社會奉獻特別獎團體獎】
請於113年4月12日前由推薦人或推薦單位檢附(1)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團體獎項推薦表、(2)學生社會奉獻特別獎團體獎項團員清冊、(3)候選團體社會貢獻事蹟等證明文件,送至化工二館N210室。
※上述獎項若符合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熱心公益類)條件者,可同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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