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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表

【獎學金】113學年度臺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華國楨先生紀念奬助學金

本公告收件者:化學工程學系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之在學學生。

【獎學金】113學年度臺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華國楨先生紀念奬助學金

申請截止日期

113923日週一

金額與名額

每名新臺幣4萬元,每學年4名。獎學金博士班、碩士班、學士班各一名,助學金學士班一名。如該學年無適合人選,助學金可轉為奬學金。

資格

1.          大學部與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

2.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3.          奬學金: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 3.38/百分制八十分(含)以上。

4.          助學金:學校認定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或因突發事件、疾病等原因造成經濟困難之學生,上學年無不及格課程。

5.          申請學年度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

6.          奬學金遴選條件:

(1)      勤奮學習成績優秀:學士班課業學習占遴選評比百分之七十(總成績和系訂必修科目成績各占百分之三十五),博士班碩士班占百分之四十五。

(2)      優秀之科學研究能力和創新精神,或曾發表學術論文:學士班科研能力占遴選評比百分之十五,博士班碩士班占百分之四十。

(3)      致力於社會回饋,如參與義工、校内外公益或慈善團體等活動:社會回饋占遴選評比百分之十五。

7.          助學金遴選條件:

(1)      學校認定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或因突發事件、疾病等原因造成經濟困難之學生。

(2)      勤奮學習成績優秀,上學年無不及格課程。

(3)      致力於社會回饋,如參與義工、校内外公益或慈善團體等活動。申請學年度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

申請文件

※ 申請人請填寫附件4之獎助學金申請提交表單email至承辦人員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並請將申請文件依下述順序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1.          獎學金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中歷年成績單,碩一新生請檢附大學部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逕升博一者請檢附大學部或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4)      獎懲紀錄。

(5)      著作發表目錄及作品第一頁,限已刊登之著作,投稿中或審查中請勿列入。如無則免。

(6)      一千字以內之短文描述對於社會回饋過去之參與及明年之計畫。

(7)      研究所學生另附指導教授推薦函。

(8)      讀書計畫、研究計畫、公益或慈善活動參與紀錄,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無則免。

2.          助學金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中歷年成績單,碩一新生請檢附大學部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逕升博一者請檢附大學部或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4)      獎懲紀錄。

(5)      家庭收入,其他本系助學金要求。家庭經濟困難之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清寒證明等,不接受繳交報稅參考資料。

※ 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說明:每人無論是否就學或有無工作,均會有所得清單。清單檢附原則上須有:申請人、申請人之父母、申請人之配偶及子女、申請人之未婚之兄弟姐妹、申請人之已婚且同住之兄弟姐妹、申請人之同戶或共同生活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6)      一千字以內之短文描述對於社會回饋過去之參與及明年之計畫。

(7)      研究所學生另附指導教授推薦函。

(8)      讀書計畫、研究計畫、公益或慈善活動參與紀錄,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無則免。

附件

1.          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4.          獎助學金申請提交表單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