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賀闕居振助理教授榮獲台灣化工學會學術勵進獎殊榮

台灣化學工程學會學術勵進獎設置辦法
109年6月19日第60屆理監事會
第七次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一、台灣化學工程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為鼓勵並表揚會員從事化學工程學術之研究設置學術勵進獎,獲獎者頒發獎金新台幣伍萬元。
二、候選人條件:本學會會員年齡未滿四十歲者(當年六月三十日未滿四十歲),現在國內工作對化學工程學術研究著有成績者。
三、推薦方式:本學會理監事、本學會團體會員及正會員至少三名連署各得推薦候選人。
四、審查方式:由本學會獎章委員會審查後向理事會推薦核定之,每年以一人為原則,如當屆無人提出候選者,或提出未獲得委員會通過,或理事會對委員會建議未通過,則該屆學術勵進獎停頒。
五、其他有關事項依照本學會獎章委員會簡章辦理之。
六、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