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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晨先生東南亞助學金 |
每名6萬元,全校5名。 |
印尼、菲律賓或越南國籍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在學學生。碩士班學生若前學期僅撰寫論文而無修課學分成績,亦可申請。 |
1. 前一學期成績達GPA 2.7以上。
2. 無懲處紀錄。 |
※請至本校「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線上申請並攜帶各項資料,紙本請繳交至學生事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
1. 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列印之待交文件列表。
2. 申請表1份。
(1)學生證(蓋有110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正反面影本1份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2)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3)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3. 110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影本1份。
4. 110學年度第1學期操行證明書影本1份。
5. 求學目的自述書(需含家庭環境、求學過程、選擇來臺求學原因、未來發展規劃等內容,中英文書寫皆可)。
6. 校內教研人員或學長姐推薦信2封。 |
附件:
1. 設置要點
2. 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