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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獎學金 |
1. 獎勵名額:每年以14名為上限。
2. 特優2名,每名4萬元。
3. 優等12名,每名2萬5千元。 |
四年制大學部三、四年級學生,或碩、博士班一般生。 |
修課成績表現優異經指導教授推薦,並符合下列一項資格者:
1. 主修為機械、電機(子)、物理、化工(材)、化學、工工等相關系所,且曾修讀電力(機電)系統控制、化工(化學)製程安全、程序控制、流體力學、振動學、訊號與系統、人因工程或安全衛生等相關課程6學分以上者(大學部與研究所可合計)。
2. 主修為職安衛、環安衛或環工等相關系所者。
3. 曾接受或參與相關教育訓練或研討會,並取得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認可時數合計90小時以上之證明(或證照)者。
4. 申請人若曾獲得本獎學金,不得以同一研究或專題成果摘要重複申請。 |
※自111年2月7日至3月18日止接受書面申請,掛號郵寄郵戳日期為憑。
1. 制式申請表。
2. 近照1張。
3. 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4. (至少)上兩個學期修業成績單正本一份。
5. 職(工)業安全衛生相關教育訓練或研討會證明(無者,可免)。
6. 職(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研究或專題成果至少2,000字摘要。
7. 指導教授推薦函。
※研究或專題成果包含但不限於開發應用科技改善職(工)業安全衛生相關問題,或增進系統、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製程、廠房等之本質、設計、施工、製造或運作安全,以保護人員與工作環境之安全健康。 |
附件:
1. 申請辦法
2. 申請表
3. 指導教授推薦函
4. 審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