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1年暑假實習案 申請方式有二: (一)學校申請:有意申請之學生,請備妥「申請書」、「自傳」及「實習計畫」送交所屬學系所學位學程, 各學系所學位學程請於111年4月29日前交予教務處課務組。如有意透過學校申請,請準備申請書、自傳及實習計畫於111/4/28(四)下班前寄化工系辦徐小姐(hlshiu@ntu.edu.tw),將由教務處統一彙辦。 (二)個人申請:由學生自行檢具「申請書」、「自傳」、「實習計畫」、「教師推薦函」及「學生證影本」於 111年5月6日前逕向該館提出申請。 敬請檢附來文影本、實施計畫、實習申請書及實習生需求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