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學生相關
Q1: 文獻選讀,學士專題甲、乙、丙該如選修,學分如何認定?
A1: 文獻選讀(2學分),學士專題甲(2學分)、乙(2學分)、丙(1學分),屬於4選一課程,至少選一門列為必修課程。修習第2門以上之學分可列作系內選修學分。
Q2: 必修課衝堂時,修外系相同課程可以算做本系必修嗎?
A2: 必修課衝堂時,必須修外系課程時請填學生報告書,檢附證明資料,由主任核示原則上必須課名及學分數完全相符。
Q3: 學士專題研究甲或乙是要修全學年還是半學年才承認學分?
A3: 這兩科均為1學期2學分課程,分別計算學分。
Q4: 大學已選通識課程15學分,多選至17學分,剩餘2學分可以列為其他選修嗎?
A4: 可以。
Q5: 通識課程相關規定為何?
A5: 詳見台大通識課程架構以及各院系學生應修習通識領域一覽表。本系學生應修習領域為A1~A5與A8。
Q6: 服務課程相關規定為何?
A6: 須修習兩門服務課,服務甲限大一修習,服務乙限大二修習,請按照導師選擇班次,詳見國立臺灣大學服務學習課程施行辦法。舊制「服務學習一」得充抵「服務學習甲」,「服務學習二、三」得充抵「服務學習乙」。
Q7: 體育課程相關規定為何?
A7: 體育課須修習4學分,包含健康體適能1學分與專業運動學群3學分,但不計入最低畢業學分134學分。詳見體育課選課說明。
Q8: 外文領域選課與學分認定規範為何?
A8: 外文領域不限定修習英文,但上下學期須修習同一種語言。詳見台大外文領域選課注意事項。超修之外(英)文領域課程學分,可計入其他選修。
Q9: 普物、普化之修課規範為何?
A9: 本系規定修習普物甲與普化甲,不得以較低階之課程充抵。
Q10: 修習化學系開設之有機實驗與物化實驗是否有相關規範?
A10: 有先修課程規範,請參照全校化學課程及實驗課注意事項。
Q11: 修習多次同樣課名之課程,學分如何採計?
A11: 僅能採計一次。
Q12: 大學部修課碩士班核心課程可以扺免碩士畢業學分嗎?
A12: 在大學時期修習本所核心課程獲得B-以上成績,且在超出大學部最低畢業學分部份得抵免學分。抵免學分最多以六學分為限。
Q13: 大學部最低畢業學分為134學分,超修的選修課程是否可在碩班辦理抵免?
A13: 超修的選修課程無法在碩班辦理抵免。
Q14: 系內選修有分年級規定嗎?
A14: [數字頭]、[U字頭]、[M字頭]之本系開設選修課程均可記入系內選修。各個選修課程難易度不同,選課前請注意台大課程網加註之程度限制條件。
Q15: 本系學生修讀外系雙主修,外系之必修科目如何認定?
A15: 外系必修課程僅能當作外系必修學分,不得同時記入本系選修學分。
Q16: 「工程及專業倫理」(課號505 30140)與經濟、管理、會計學系相關課程是否能作為系內選修?
A16: 僅限112年以前入學學生,且總計不得超過3學分認列為系內選修。
Q17: 學分認定出現爭議時應如何處理?
A17: 畢業學分依據台大各系所必修學分查詢網頁之規範認定。若於規範未敘明之處產生爭議,則由系主任與當事學生協調決議之。
轉系生相關
Q18: 申請轉入化工系的條件?
A18:
(1)請見本系轉系辦法。
(2)本系僅收第一志願轉系生,每年由系上多位教授組成審查小組,就當年所有申請者中,擇優錄取(無固定標準,本系得不足額錄取)。
(3)歷年申請與通過人數:
111年:7人申請、4人錄取
110年:9人申請、2人錄取
110年:6人申請、4人錄取
Q19: 能否下學期修普化「實驗」甲下,然後暑假再修普化甲下?
A19: 未修課程者絕對不得先修實驗(即課程應與實驗併修,或先於實驗修習),期中停修課程者,實驗需一併停修。 2.全年課程及實驗未修上學期(或相當科目 1 學期)者,絕對不得先修下學期課程或實驗。
規定請參閱:全校化學課程及實驗選課注意事項,因這部分涉化學系的規定, 如有疑義可洽化學系辦課務櫃檯同仁尤靜嫺小姐(023366-1139)。
Q20: 想確認原系的服務學習能否抵免化工系的服務學習。
A20: 轉系生可以抵免原系已修習之服務課(不需做任何申請)。
轉學生相關
Q21: 請問有關轉學生抵免規定。
A21:
(1).欲申請原學校之課程計入台大成績單者,請留意臺大行事曆,轉學生網路申請抵免學分開始日期,按流程進行。
(2).請將原校成績單寄至化工系辦,抵免課程請檢附原校課程大綱,抵免原則只能以較多學分抵免較少學分。
(3).轉學生亦需遵守本系先修課程規定,如有特殊狀況欲解除擋修者,請填寫「學生報告書」檢具成績單及課綱等相關資料,送交系辦,轉呈主任核示。
雙主修學生相關
Q22: 之前原系是修習微積分乙與普物乙, 請問是否仍可以用補學分的方式畢業(雙修學生可以補修該系所缺之2學分)。
A22: 可以。
Q23: 其他課程是否就按照一般化工學生生修課即可畢業?
A23: 是。
Q24: 是否可以用原本系上的服務學習來折抵化工系的服務學習?
A24: 可以。
Q25: 「分析化學」(3學分)是否可以用「分析化學乙上」或「分析化學乙下」這兩門課來抵呢?
A25: 可以。亦可用化學系必修之「分析化學一」或「分析化學二」充抵。
Q26: 雙修學生兼充問題:
A26: 請見台大雙修辦法第六條規定:
修讀雙主修學生,其已修習及格之本系所所訂必修科目若與加修系所所訂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由加修系所決定得否兼充為加修系所之科目學分;其已修習及格之加修系所所訂必修科目若與本系所所訂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由本系所決定得否兼充為本系所之科目學分。如有不得兼充,或兼充後學分不足者,應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並檢具書面報告送教務處備查。
Q27: 雙主修學生的學生證能開化工系系館的門嗎?
A27: 若要進實驗室做實驗,需填寫門禁卡申請表(系網/常用表格區),請負責教授簽名後,向系辦黃香儒小姐申請;若非進實驗室需求,填寫門禁卡申請表(系網/常用表格區),交予系辦黃香儒小姐,經主任簽核即開啟門禁。
輔系學生相關
Q28: 輔系是否可以原系課程兼充加修學系之學分。
A28: 化工系輔系要修習20學分,這20學分不得兼充。如有與原系所相同之科目,請改修其他課程。
請見台大輔系辦法第六條規定:
輔系學分應在本學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
本學系之系訂必修科目,不得兼充為輔系之科目。若因此而學分數不足者,應由輔系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並檢具書面報告送教務處存查。
Q29: 輔系生修讀化工系必修科目,是否有擋修?需要申請嗎?
A29: 輔系生可以申請方式解除必修科目的擋修,請填寫學生報告書(請至化工系網頁/線上預約與表單/常用表格)送2館系辦公室(附歷年成績單)。另外,選讀前請考慮個人先修科目基礎(雖無擋修),以順利修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