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化工二館N210室簡群欣小姐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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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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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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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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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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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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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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証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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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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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張永京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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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2萬元,全校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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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大二以上之大學部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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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一學年於本校成績GPA 2.93以上。
2. 無任何懲處紀錄。
3. 以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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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同意切結書。
3. 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與學年名次證明正本。
4. 歷年獎懲紀錄正本。
5. 全家人戶籍謄本正本或近2年內戶籍謄本影本1份。
6.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者請勿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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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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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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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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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陳劉旺教授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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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2萬元,全校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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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系、材料系、醫工系大二以上之大學部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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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
2. 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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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同意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與學年名次證明正本。
4. 專題報告。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含專題報告等)者請勿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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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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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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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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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傅鐘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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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總額最高80萬元。
本系可推薦2名(學院名額1名,不分院名額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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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就讀本系學士班之高中應屆畢業本國籍學生,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入學成績優異。
2. 曾獲國際重要競賽獎項。
3. 有其他優秀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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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一新生獲獎者,獎學金發給方式如下:
(1) 入學後大一上學期發給獎學金新臺幣10萬元。
(2) 自大一下學期起至畢業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間),前一學期修習學分數達修課規定之最低學分數,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每學期可續領獎學金10萬元,每名獲獎者於在校期間領取之本 獎學金總額以80萬元為上限。
(1) 學業成績名次列所屬學系(組)同年級前百分之十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
(2) 學生所屬學系(組)自訂科目每科排名均在前百分之十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
(3) 有具體優秀表現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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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申請文件依下述順序分列為3個電子檔(word檔或pdf檔),於截止日期前email至承辦人員電子信箱(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1. 申請書。
2. 大學入學各項考試成績單(學測、分科測驗等)。
3. 優良事蹟證明文件(如國際重要競賽獎狀、海外大學入學通知書等)。
4.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本校僅接受中華郵政、華南銀行、玉山銀行3間金融機構帳戶,尚未開戶者,請盡快擇一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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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國立臺灣大學傅鐘獎學金設置要點
2. 傅鐘獎學金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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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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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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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毛氏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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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年每名2萬元整,工學院及法學院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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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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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學年度非持本校成績或休學或缺一學期GPA成績者不得申請。
2. 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請附成績證明)。
3. 無不良紀錄者(請附獎懲證明)。
4. 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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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
2. 切結書。
3. 本校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與名次證明正本。
4. 本校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單及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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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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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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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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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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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2萬元,工學院與電資學院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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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三、四年級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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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業成績等第積分在3.38以上(附名次證明)。
2. 無任何獎懲紀錄(請附獎懲證明)。
3. 家境清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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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內用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及排名。
3. 操行成績表、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4. 政府低收證明。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者請勿提出申請。
※依據109年9月17日工學院獎學金委員會會議決議:(1)嗣後獎學金審查將就整體清寒學生作適當調整。(2)有關清寒獎學金之申請文件,嗣後必須附有所得清單、中低收或清寒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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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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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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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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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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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5萬元,每學院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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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本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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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業成績總平均(GPA)3.5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請附名次證明)。
2. 無任何懲處紀錄,操行成績80分以上(請附成績證明及獎懲證明)。
3. 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一旦申請獲獎,本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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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內用申請表。
2. 基金會專用申請表。
3. 同意切結書。
4. 學生證正面影本加112-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註冊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5. 成績單正本、排名正本。
6. 操行成績表正本、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7. 導師或教師簽名之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對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8. 如希望以家境清寒為附帶條件申請者,另需再檢附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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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用申請書
3. 基金會專用申請表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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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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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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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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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定3萬元,每學院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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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含)至碩一新生之本籍生,(不含延畢、休、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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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績分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
2. 無不良紀錄者。
3. 112學年第1學期從未領其他獎助學金。
4. 就學期間曾獲得本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並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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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同意切結書。
3. 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與學年名次證明正本。
4. 歷年獎懲紀錄正本。
5. 國稅局全家人所得資料清單。
6. 全家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含國稅局全家人所得資料清單、全家人戶籍謄本)者請勿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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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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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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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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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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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1萬元,每學期至多獎助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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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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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境清寒。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5分(GPA 2.93)以上,無不良記錄者。
3. 受領本助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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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
5. 獎懲紀錄證明。
6. 戶籍謄本。
7.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需檢附國稅局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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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林嘉瑞校友清寒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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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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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第1學期臺大化工系1974級系友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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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3萬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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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研究所有助學金需要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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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
2.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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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影本。
5. 獎懲紀錄證明影本。
6. 戶籍謄本。
7.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需檢附國稅局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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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臺大化工系1974級系友助學金設置要點
2.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3. 申請表(版本更新,請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4.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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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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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第1學期三福化工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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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3萬元,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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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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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學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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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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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第1學期研究生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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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3萬元,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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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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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須非在職生。
2. 家境清寒。
3. 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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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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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第1學期臺大化學工程學系李氏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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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約1萬6千元,每學年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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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或大四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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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業、操行成績優良。
2. 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
3. 以研究生為優先,如無適當研究生,則考慮大四生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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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影本。
5. 獎懲紀錄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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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李氏獎學金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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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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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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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25萬元,1~2名。
※本項獎助學金自獲獎年度之11月起按月撥款,首月撥款3萬元,第二至第十二個月撥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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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學生(含大一新生)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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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大一新生外,前一學年學業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通識課程和選修課)
3. 本學年未獲其它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取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5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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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大一學生免)。
4. 操行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
4.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
5. 全戶戶籍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7. 自傳一份(請以A4紙列印或繕寫,2頁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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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2. 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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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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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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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8~10萬元,4~5名。
※實際頒發名額與獎助學金金額以審定後之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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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與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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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寒優秀者,以經濟負擔重、有需要助學者為優先。
2. 除一年級新生外,前一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GPA 3.0 (百分制76分)以上,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通識課程,和選修課)。
3. 本學年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每學年領取之獎助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0萬元)。
4. 如無合適獲獎人,可從缺。
※受獎人應配合事項:受獎學年第二學期期末(6月15日前)需繳交「年度學習成果書面報告」(內容含蓋學習心得、個人參與之研究報告、人生歷程感想或其他重要學習成果),由本系轉送設獎人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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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學業成績單影本(含入學以來全部成績,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
4. 操行紀錄證明(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紀錄)。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紀錄)。
6.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清單、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7. 自傳一份(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8. 申請續領者需繳交前一年度之「年度學習成果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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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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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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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第1學期沈故教務長熊慶教授紀念基金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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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1萬2千元,化工系1名。
獎學金分上下學期發放各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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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系大學部及學研究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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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GPA 2.93)(含)以上。
2.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平均80分(GPA 3.38)(含)以上。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
3. 家境確實清寒。
4. 未受領其它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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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影本。
5. 獎懲紀錄證明影本。
6.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需檢附國稅局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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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學金設置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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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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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魏喦壽教授紀念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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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約1萬2千元(實際金額視孳息定之),每學年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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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二年級以上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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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
2. 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不良紀錄。
※受獎人應配合事項:受領本獎學金之研究生於研究生畢業論文中必加誌謝文,並將論文贈送1冊送交魏氏獎學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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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操行紀錄證明影本。
5. 獎懲紀錄證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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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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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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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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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10萬元,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決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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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含)以上及碩、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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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 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2. 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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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
3. 個人自傳。
4. 教授推薦信1份。
5. 可檢附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或其它優異表現之證明等。
6. 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優先列入考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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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01_獎學金辦法
02_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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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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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化學工程學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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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至多10萬元。視申請情形,於每類獎項10萬元之額度內,由本系奬學金及助教管理小組會議審議增加獎助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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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具下列條件者:
1. 清寒優秀、敦品勵學。
2. 才華洋溢、資質優越:指在文化、體育、藝術等方面,具有值得獎勵之特殊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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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GPA 2.44)以上者;申請清寒優秀類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GPA 2.93)以上者。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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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寒優秀類: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4) 獎懲紀錄。
(5) 戶籍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含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7) 學術期刊論文目錄、論文第1頁(如無則免)。
2. 才華洋溢類: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4) 獎懲紀錄。
(5) 出版文件、著作作品、獲獎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6) 五分鐘內事蹟或佐證影片,並得請申請人於遴選會議現場陳述或展演。
(7) 師長或有關單位推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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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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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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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李昭仁教授生醫工程發展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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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1萬5千元,全國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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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博、碩士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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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醫/生化工程與化學工程等相關科系之研究所博、碩士班學生,從事生醫/生化工程相關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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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
2. 上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 指導教授推薦函。
5. 其它有利申請之資料,如研究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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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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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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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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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共計4名: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碩士生:3萬5千元
大學生: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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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碩士班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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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學年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
2. 前一學年度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3. 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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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獎學金申請表。
2.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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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辦法
2. 申請表
3.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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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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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高英士研究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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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6萬元,本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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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系博士班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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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一學年博士班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
2. 前一學年博士班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 未領取其它獎學金。
4. 得獎名額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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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3. 前一學年名次證明正本。
4.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單正本。
5.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6. 專題報告1篇。
7.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之第1頁(若無則免)。
※申請表之未得其它獎學金證明欄位,由系辦審查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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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辦法及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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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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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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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3萬元,全校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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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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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含)分以上,各學科皆及格。
2. 上一學年度操行成績平均80(含)分以上。
3. 上一學年度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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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
2. 切結書。
3. 上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
4. 上學年操行成績單正本1份。
5. 學生證影本,請至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於影本上核蓋112-1註冊圓章。
6. 戶口名簿影本。
7. 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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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辦法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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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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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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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3萬元,全校4名,本系可推薦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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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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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
2. 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 學年體育成績70分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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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用申請表。
2.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歷年操行成績單正本。
5.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5. 專題報告1篇。
6.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之第1頁(若無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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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助學金辦法、申請表
2.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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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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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生達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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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6萬元,分2次(上、下學期)發給,全國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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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籍,大一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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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境清寒之日間部大學一年級本國籍新生。
2. 高中(職)成績優良。
3. 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4. 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金者。
※接受本獎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需撰寫一篇有關所學相關產業之文章(不拘題材),交系所轉交本基金會收,概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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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貼照片) 1份。
2. 高中(職) 3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1份。
3. 全戶戶籍謄本1份。
4.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村、里長清寒證明書,或全戶前一年度之家戶總所得經班級導師證明之正本一份。
4. 自傳(含理想及抱負) 1篇。
5. 同意書:同意將本次申請相關資料提供本基金會,以做為本獎學金之評審與核發之依據,且概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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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2. 獎助學金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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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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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第1學期義芳化學鼓勵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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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最高30萬元,分3年發給。本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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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三(含)以下且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學士逕攻博班學生(含申請中之大學部學生)。
2. 碩士逕攻博班學生(含申請中之碩士班學生)。
3. 研究表現傑出之博士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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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獲獎學生於受獎期間(以學年度計)不得申請系上其他企業提供之相關獎助學金(畢業獎項則不受限)。
2. 曾獲本獎學金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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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歷年成績排名表正本。
5. 個人履歷。
6. 指導教授推薦函。
7. 著作目錄。著作目錄另附電子檔寄承辦人。
8. 各篇著作之第1頁。限已刊登之著作,投稿中或審查中請勿列入。
9. 研究計畫書或其它有利審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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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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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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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大學暑期實習工讀暨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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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暑期實習工讀期間發給實習工讀津貼(一個月基本工資)。
2. 實習成績經考核合格獲選為獎學金受領人者,每名獎助10萬元,依上下學期每期5萬元分期支付。
※工讀期間:113年7月15日至8月14日為期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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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閱簡章說明:
1. 本國生或陸生於臺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2. 大三學生(即將於113學年度升大四者)。
3. 未受領其他有服務規定之獎助學金或未負有服務義務。
4. 畢業後除義務役兵役外無其它服務義務,亦不得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志願意。
5. 無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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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學年上下學期(二年級)及112學年上學期(三年級)學業平均75分以上,或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者。
2. 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
3. 修習課程要求:請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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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簡章之附件1)。
2. 在學證明正本。
3. 大二及大三各學期成績單(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未達75分者,應另檢附名次在全班前三分之一之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證明。
5. 課外活動紀錄。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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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簡章(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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