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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表

【獎學金】113學年度臺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

本公告收件者:化學工程學系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之在學學生。

【獎學金】113學年度臺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

申請截止日期

113923日週一

金額與名額

每名新臺幣8~10萬元,4~5名。

※ 實際頒發名額與獎助學金金額以審定後之公告為準。

資格

1.          大學部與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

2.          清寒優秀者,以經濟負擔重、有需要助學者為優先。

3.          除一年級新生外,前一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GPA 3.0(百分制76分)以上,無不良紀錄者。

*不含共同必修課,通識課程,和選修課。

4.          本學年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5.          獲得本獎助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每學年領取之獎助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0萬元)。

6.          如無合適獲獎人,可從缺。

※ 受獎人應配合事項:受獎學年第二學期期末(615日前)需繳交「年度學習成果書面報告」,內容含蓋學習心得、個人參與之研究報告、人生歷程感想或其他重要學習成果,由本系轉送設獎人查考。

申請文件

※ 申請人請填寫附件4之獎助學金申請提交表單email至承辦人員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並請將申請文件依下述順序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學業成績單影本、含入學以來全部成績,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

4.          操行紀錄證明(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紀錄)。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紀錄)。

6.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清單、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不接受繳交報稅參考資料。

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說明:每人無論是否就學或有無工作,均會有所得清單。清單檢附原則上須有:申請人、申請人之父母、申請人之配偶及子女、申請人之未婚之兄弟姐妹、申請人之已婚且同住之兄弟姐妹、申請人之同戶或共同生活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7.          自傳一份(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8.          申請續領者需繳交前一年度之「年度學習成果書面報告」。

附件

1.          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2.          申請書

3.          切結書

4.          獎助學金申請提交表單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