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4學年度蕭捷明先生紀念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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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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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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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與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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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2萬1千元,工學院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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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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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工、電資學院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含)之本國籍學生。
- 家境清寒未享公費待遇。
-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GPA 3.38以上。
- 無懲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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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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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請將申請文件依下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 申請表。
- 前一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 獎懲紀錄證明書。
- 學生證影本加蓋當學期註冊圓戳章。
- 全家人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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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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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獎學金辦法
- 附件2、校內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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