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1/5 |
林之晨先生東南亞助學金 |
每名6萬元,全校5名。 |
印尼、菲律賓或越南國籍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在學僑生。碩士班僑生若前學期僅撰寫論文而無修課學分成績,亦可申請。 |
1. 前一學期成績達GPA 2.7以上。 2. 無懲處紀錄。 |
※一律線上申請,請勿將紙本文件送至僑陸組。 ※請將下列應備文件依序排列好,並統一以PDF檔案合併成單一個檔案,PDF檔名請命名為「林之晨東南亞助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再E-mail寄至cwc0215@ntu.edu.tw,信件主旨請命名為「林之晨東南亞助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 1. 透過獎助學金管理系統產出之待交文件列表(請至https://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線上申請)。 2. 申請表(含加蓋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居留或身分證影本,如附件)。 3. 109學年度第2學期中文成績單(可至註冊組旁機器列印,再轉電子檔)。 4. 109學年度第2學期中文獎懲證明書(可至MYNTU獎懲系統下載)。 5. 求學目的自述書(需含家庭環境、求學過程、選擇來臺求學原因、未來發展規劃等內容,中英文書寫皆可)。 6. 校內教研人員或學長姐推薦信2封。 |
附件: 1. 設置要點2. 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