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獎學金通知
截止 日期 |
申請獎學金 |
備 註 |
名 稱 |
金 額 |
條 件 |
限 制 |
証 件 |
8/22 |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
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 |
限研究所二級以上之碩士生或博士生 (即研究所修業時間需滿一年以上者) |
1.本國籍 2.107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4.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
1. 申請人資料表 2. 申請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 5.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6.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相關證明)。 7.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8.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9.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人資料表 申請書 |
9/23 |
台聚教育獎學金 |
50,000元(化工系1名) |
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生 |
1. 107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2. 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
1.獎學金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正本 3. 107學年度名次證明 4.獎懲紀錄證明 5.個人自傳 6.教授推薦信 7.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或其他優異表現之證明等 8.國稅局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9. 其他:清寒證明等(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優先列入考量依據) |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獎學金申請表 |
申請資料請交給系辦林小姐,謝謝! 另有多項獎學金提供申請,請參考化工系網頁>>教育>>獎學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