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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表

獎學金公告

105學年度獎學金通知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 備  註
名   稱 金   額 條   件 限   制 証   件
9/19 第3屆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 50,000元 (每院1名,全國10名)※得獎人有優先權至設獎公司參與實習計畫及錄取資格 碩、博士班 二年級(含)以上 1.  104學年學業成績平均A(GPA4.0)以上且排名全班前20%(請附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2.  104學年操行成績皆於80分(A-)以上。 3.  以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4.  獎學金於得獎人畢業後停止給付。 5.  若因休學、退學或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學金。 6.  得獎人申請文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得獎資格。    申請人請將資料逕送工學院王之驊小姐 1.  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  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3.   操行成績表或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4.       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兩份 5.       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6.       自傳及研究計畫 7.  未領有其他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切結書(申請人承諾書) 施行辦法 申請表 承諾書
9/19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原劉維德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 碩二(含)以上、博二(含)以上本國學生 1.104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2.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3.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1.  歷年成績單正本。 2.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3.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4.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的敘述,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證明資料)。 5.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6.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書
9/23 財團法人李昭仁教授生醫工程發展基金會獎學金 15,000元 (本系推薦至多2名) 碩、博研究生(全國每年2名) 從事生醫/生化工程相關研究者 1.    申請表 2.    博、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4.    指導教授推薦函 5.    其它有利申請資料,如研究成果等 李昭仁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
9/29 台聚教育獎學金(化工系所1名) 50,000元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優先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家境清寒者優先。 3.    研究生優先。 4.    10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5.    操行成績均80分(等第A-)以上,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104學年度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5.    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家境清寒證明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9/27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0萬元,1名※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化工系大學部學生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一年級新生外,學業104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 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 通識課程, 和選修課)。 3.  申請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到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20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1.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2.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3.    全戶戶口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請繳交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視捐款實際情形,增加獎助名額。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書
9/27 1974級系友獎學金 每名30,000元,每學期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大學部優先。 2.    家境清寒。 3.    104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4.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請檢附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9/27 三福化工助學金 每名30,000元, 2名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104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三福化工助學金 申請書
9/27 沈故教務長熊慶教授紀念基金獎學金 12,000元/ 1名 (分上、下學期2次發放)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1.    10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0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國稅局104年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 4.    清寒證明 5.    歷年成績單 6.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沈熊慶教授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另有多項獎學金提供申請,請參考化工系網頁>>教育>>獎學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