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三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
截止
日期
|
申請獎學金
|
備 註
|
名 稱
|
金 額
|
條 件
|
限 制
|
証 件
|
9/16
|
故校友孫瑞強先生遺愛紀念獎學金
(化工系1名) |
20,000元
|
大二以上大學部學生
|
1.102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無不良紀錄。
2.清寒優先。
3.接受本獎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戶籍謄本
4.102年國稅局所得清單
5. 清寒證明
|
孫瑞強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
9/16
|
化學工程學系李氏獎學金
|
16,000元/1名
|
研究生優先或大四
|
未得其他獎學金者
|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
李氏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
9/16
|
沈故教務長熊慶教授紀念基金獎學金
(分上、下學期2次發放) |
12,000元/ 1名
|
系、所均可
|
1.102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0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
2.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戶籍謄本
4.102年國稅局所得清單
5. 清寒證明
|
沈熊慶教授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格 |
9/5
|
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優秀人才獎學金
|
碩50,000元
博70,000元
|
碩二以上(含)
|
1.102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76以上(每科均及格,可同時領取其他獎學金)。
2.操行成績A-以上。
3.清寒優先(需附相關證明)。
|
1.申請書
2.個人自傳(包含申請獎學金理由、身家背景與抱負等)。
3.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班需另檢附大學成績單,博士班需檢附碩士班、大學成績單)
4.教授推薦信一份
5.研究成果報告
6.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戶籍謄本
8.102年國稅局所得清單
9.清寒證明或低收入證明(若有)
|
103年度奇美實業優秀人才獎學金辦法
奇美申請書 |
另有多項獎學金提供申請,請參考化工系網頁>>教育>>獎學金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