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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etin

【獎助學金公告】111年度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一般公告|一般公告























截止日期名稱金額條件限制證件備註
111/9/2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10萬元,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決議分配。大三(含)以上及碩、博士生。各系所依辦法進行資格審查並推薦人選1~3名,連同各項申請資料上傳至基金會申請網址。

1.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 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2. 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 申請表。

2.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

3. 個人自傳。

4. 教授推薦信1份。

5. 可檢附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 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或其它優異表現之證明等。

6. 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優先列入考量依據。
附件:

01_獎學金辦法

02_獎學金函_臺大化工系

03_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