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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
1. 每名每月獎學金4萬元,獎勵期間自當年度9月1日起至第4年8月31日止,至多獎勵4年;於4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2. 計有科技部名額及學校名額二種。科技部名額,每年由科技部核定。學校名額,每年由校方核定。 |
111年含2月及9月辦理註冊入學就讀之博士班一年級新生。 |
1.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1)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
(2)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
(3)錄取當學年度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4)國際生受領臺灣獎學金者。
2. 領取本獎學金者不得兼領下列獎補助金:
(1)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補助。
(2)本校鑫淼重點科技博士生獎學金。
(3)國際生受領政府機關(構)所設置之獎補助金。 |
1. 博士生獎學金【椰林優博】申請資料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碩士論文,逕博生若無碩士論文,請附研究計畫。
4. 已發表之學術期刊、著作、作品、專利、成果、國際級競賽獲獎紀錄證明、研討會論文等。(限已刊登者,投稿中或審查中請勿列入。請另附目錄WORD檔寄承辦人。)
5. 指導教師推薦函。
6.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7. 切結書。 |
附件:
1. 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試辦要點
2. 博士生獎學金【椰林優博】申請資料表
3. 切結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