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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
每名新臺幣1萬元。 |
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僑生,不含公費生。 |
1. 經濟困難。
2. 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且無不及格之科目。
3. 操行成績80分以上。 |
請至本校「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線上申請,紙本請繳交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
1. 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列印待交文件列表。
2. 申請表1份。
3. 證件黏貼單1份,黏貼下列證件:
a. 學生證(蓋有110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正反面影本1份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b. 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c.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4. 110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及操行證明書影本各1份。
5. 自傳1份(自訂格式,含家庭狀況、求學及成長經過、 自我評價、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
6. 泰北地區或緬甸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1份。
7. 如有清寒證明者,可一併檢附清寒證明影本1份。 |
附件:
01_申請表
02_證件黏貼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