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 |
名稱 |
金額 |
條件 |
限制 |
證件 |
備註 |
110/10/27 |
1974級系友助學金 |
每名3萬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 |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有助學金需要學生。 |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 2.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 4. 戶籍謄本。 5.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所得清單證明、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
附件:
1. 申請表
2. 1974級系友助學金設置要點
3.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
110/10/27 |
三福化工助學金 |
每名3萬元,1~3名。 |
本系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
1. 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 1.95)以上,無不良記錄。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學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 4. 戶籍謄本。 5.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110/10/27 |
研究生扶助金 |
每名3萬元,1~5名。 |
研究所在學學生。 |
1. 須為本地生或外籍生,非在職生。 2. 家境清寒。 3. 以未領取獎助學金者優先。 |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 4. 戶籍謄本。 5.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