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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僑務委員會績優僑生獎學金 B.僑務委員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
A.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新臺幣5千元整。 B. 績優僑生獎學金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 ※獲得績優僑生獎學金者應提供5分鐘影片或撰寫500字介紹在臺學習心得。 |
大二以上僑生(含大二,不含留級、重讀、延畢生及碩博生)。 |
1.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 2.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成績2學期均為80分以上。 ※獲得績優僑生獎學金者不重複給予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110年度已獲領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或績優僑生獎學金者,明(111)年不得以109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申請到「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
※一律線上申請,請勿將紙本文件送至僑陸組。 ※請將下列應備文件依序排列,並統一以PDF檔案合併成單一個檔案,PDF檔名請命名為「僑委會獎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再E-mail寄至cwc0215@ntu.edu.tw,信件主旨請命名為「僑委會獎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 1. 申請表(請至僑委會網站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並下載,學業成績請參考GPA對照表轉換成百分制後再填寫,操行成績為A者請填寫87分,請務必確認所有資料填寫正確後再送出申請)。 2. 相關證件黏貼單(如附件,學生證需蓋110學年度註冊章)。 3.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可至註冊組旁機器列印,再轉電子檔)。 4.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成績證明書(可至MYNTU獎懲系統下載)。 |
附件: 1. 證件黏貼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