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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工商學生清寒獎學金 (110/3/15截止)|一般公告|一般公告

109學年獎助學金通知























截止日期名稱金額條件限制證件備註
110/3/15(一)

(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工商學生清寒獎學金每名獎助新臺幣參萬元,

每學期上限壹佰名。
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本國學生,具獎助資格者。凡家境清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1. 經錄取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並取得入學證明之新生,其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2. 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學生,其前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3. 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因轉學、家庭變故休學而復學者,其轉學、休學前之學期學科平均成績80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填具申請表並依表內規定繳交所需證件,逕向基金會申請。附件:

01_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辦法

02_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申請表


資料請繳交給化工二館N210室簡群欣小姐,謝謝!!

另有多項獎學金提供申請,請參考化工系網頁>>教育>>獎學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