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獎學金通知
截止 日期 |
申請獎學金 |
備 註 |
名 稱 |
金 額 |
條 件 |
限 制 |
証 件 |
8/31 |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
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 |
限研究所二級以上之碩士生或博士生 (即研究所修業時間需滿一年以上者) |
1.本國籍
2.108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及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4.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
1. 申請人資料表
2. 申請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
5.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6.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相關證明)。
7.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8.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9.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人資料表
申請書 |
申請資料請交給化工一館201B系辦張文星先生,謝謝!
另有多項獎學金提供申請,請參考化工系網頁>>教育>>獎學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