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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etin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一般公告|一般公告

109學年度獎學金通知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備  註
名   稱金   額條   件限   制証   件
8/31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限研究所二級以上之碩士生或博士生 (即研究所修業時間需滿一年以上者)1.本國籍

2.108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及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4.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1.  申請人資料表

2.  申請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

5.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6.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相關證明)。

7.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8.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9.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人資料表

申請書


申請資料請交給化工一館201B系辦張文星先生,謝謝!

另有多項獎學金提供申請,請參考化工系網頁>>教育>>獎學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