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獎學金申請公告
截止 日期 |
申請獎學金 |
備 註 |
名 稱 |
金 額 |
條 件 |
限 制 |
証 件 |
10/1 |
長興獎助學金 |
30,000元 |
碩、博 (台大4名,本系推薦1-3名) |
1. 107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GPA 4.0)以上。 2. 107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107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
1. 專用申請表 (並請至生活輔導組網頁線上列印「操行成績證明書」) 2. 歷年成績單 3.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shwang15@ntu.edu.tw) 4.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需填寫完畢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5.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
長興獎助學金辦法
長興獎助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
另有多項獎學金提供申請,請參考化工系網頁>>教育>>獎學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