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獎學金通知
截止 日期 |
申請獎學金 |
備 註 |
名 稱 |
金 額 |
條 件 |
限 制 |
証 件 |
10/31 |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菁英獎學金 |
每名每學期60,000元,全國20名,獎學金最多以申請 4 學期為限
※具有權利義務。 |
碩士班在學學生 |
1.學業成績:碩一新生申請者,大學四年之學年平均成績需達 80 分以上﹔碩一、碩二在學申請者,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需達 80 分以上,且在學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2.語文能力:曾通過英文檢定達 TOEIC 500 分以上或同等級測驗成績,或參與本公司英文測驗達 500 分以上。
3.有志於畢業後於中鼎服務,且未受領其他公司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 |
【文件請逕以掛號郵寄至 111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 89號一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獎學金專案小組。信封外請註明:申請菁英獎學金】
1.申請表乙份
2.個人簡歷、自傳(自我介紹、生涯規劃等約 500 字)
3.教授推薦書乙份
4.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碩一生申請者提供大學四年之成績單正本乙份)
5.碩士入學資格證明文件或碩士學生證影本乙份
6.語文能力證明
7.證書、競賽或專題報告、學術研究等相關資料 |
中鼎菁英獎學金甄選辦法
獎學金申請表 |
10/19 |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公司獎學金 (共計4人) |
碩35,000元 大30,000元 |
碩二(1名) 大四(1名) 大三(1名) 大二(1名) |
1.106學年度專業學科成績平均、學業總平均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
2.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
1.獎學金申請表
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23.歷年成績單正本 |
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10/19 |
吳仲亞先生教育慈善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約27,000元 /化工系2名 |
大二以上(含研究所)學生,研究生優先 |
1. 106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6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無不良紀錄
4. 家境清寒者優先
5.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 獎學金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操行及獎懲紀錄證明
4. 全戶戶籍謄本
5. 國稅局106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6. 清寒相關證明 |
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
另有多項獎學金提供申請,請參考化工系網頁>>教育>>獎學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