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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etin

107學年度獎學金申請公告|一般公告|一般公告

107學年度獎學金申請公告





























































































































截止
日期
申請獎學金備  註
名   稱金   額條   件限   制証   件
9/28

中午12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每名20萬元,2名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化工系大學部學生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一年級新生外,學業106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 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 通識課程, 和選修課)。

3.  申請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到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20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1.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2.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3.    全戶戶口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請繳交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書
10/5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每學年原則各類獎助1名,每名10萬元

◎視申請情形,捐款人審酌增加獎助名額。
本校化工系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含研究生)

第1類:清寒優秀、敦品勵學

2類:才華洋溢、資質優越:指在文化、體育、藝術等方面,具有值得獎勵之特殊事蹟
1.  品行良好,無犯罪或不良紀錄。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GPA2.48)以上者;申請清寒優秀類者,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GPA2.93)以上者。

3.  本學年未受領其他獎助學金,情況特殊者需檢具證明,經審查始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1.  清寒優秀類

(1)   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獎懲紀錄。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含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戶籍謄本。

(4)   學術期刊論文目錄、論文第一頁(如無則免)。

2.  才華洋溢類

(1)   申請書。

(2)   前一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博一新生請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大學逕升博一者請附大學歷年成績單)、獎懲紀錄。

(3)   出版文件、著作作品、獲獎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

(4)師長或有關單位推薦函。
臺大化工系林清先生夫人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9/19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50,000元

(每院1名)
在學學生

(大學部、研究所、僑生)
1.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GPA 3.38)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80分(A-)以上

2.107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

3.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一旦申請獲獎,107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助金
1.  專用申請表、切結書

2.  106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3.  操行及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4.  辦法第三條明訂「以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請申請者務必檢附以下文件:

(1) 持有「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者,如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2)未持有前項政府核定相關清寒證明者,一律請檢附「106年度父、母、本人及其兄弟姊妹之國稅局所得清單(請詳閱說明)

4.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頁A4)

5.僑生同學除第1~3項申請資料外,請檢附以下文件:

(1)僑居地相關清寒證明(如免稅證明或破產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2) 導師簽名過之自傳(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1頁A4),因多數同學會以高中開立之清寒證明為據,須請同學針對家境務必詳實說明,以為推薦時之評估依據。
申請辦法

專用申請表(含切結書)

說明:

‧所謂「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成員應包含父、母、本人、本人未婚之兄弟姊妹,無工作、身分別為學生者皆會有,請同學如實繳附;如為單親情形,請提供「申請本人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證明」,所得清單可以只提供父母其中一方。

‧申請表上須附照片並黏貼「學生證正面影本」,須將影本拿至註冊組核蓋107-1註冊圓章。
9/19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20,000元

(工學院1名)
大三、大四在學學生

※清寒優先
106學年度學業成績達GPA 3.38以上而家境清寒者,且無任何懲處紀錄。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4.    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全戶戶口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
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管理辦法及立法總說明

申請書
9/19毛氏獎學金8,000元/全院1名大二以上學生(含研究所)1.  106學年度學業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

2.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

3.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毛氏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9/25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限研究所二級以上之碩博班學生 (即研究所修業時間需滿一年以上者)1.本國籍

2.106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4.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1.  申請人資料表

2.  申請書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5.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6.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的敘述,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證明資料)。

7.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8.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9.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人資料表

申請書
9/2517屆高英士研究獎學金50,000元
(每校化工、化學所1名,本系推薦1名)
碩、博士班研究生1.    106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38)以上。

2.    106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  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專題報告1篇(紙本及電子檔)

4.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需填寫完畢)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6.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高英士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9/25長興獎助學金30,000元碩、博
(台大3-5名,本系推薦1-3名)
1.    106學年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    106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    106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1.    專用申請

2.    歷年成績單

3.    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chaying@ntu.edu.tw)

4.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需填寫完畢)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6.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長興獎學金辦法

長興獎助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9/25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30,000元
(本系1名)
碩2以上、博2以上研究生,限本地生、僑生1.    106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GPA 3.38)以上,各學科皆要及格。

2.    106學年度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無操行成績則免。

3.    106學年度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1.  獎學金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影本,請至研教組蓋註冊章

4.  戶口名簿影本(僑生如無則免)

5.  自傳1篇(紙本及電子檔,字數不限)

6.  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  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需填寫完畢)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辦法

獎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10/5台聚教育獎學金50,000元(化工系所1名)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優先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家境清寒者優先

3.    研究生優先

4.    106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5.    操行成績平均80分(等第A-)以上,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106學年度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5.    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家境清寒證明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10/51974級系友獎學金每名30,000元,每學期3名或以上本系有助學金需要學生(大學部、研究所)1.    106-2學業成績總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大一學生免)

2.    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

3.    申請人若同學期獲得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1.    申請書

2.    106-2學業成績及獎懲紀錄 (大一學生免)。

3.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例如:國稅局所得清單證明、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證明,家中發生變故、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10/5三福化工助學金每名30,000元, 2-3名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1.    106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三福化工助學金設置要點

申請書


資料請繳交給系辦林小姐,謝謝!!

另有多項獎學金提供申請,請參考化工系網頁>>教育>>獎學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