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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屆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 |
50,000元 (每院1名)※得獎人有優先權至設獎公司參與實習計畫及錄取資格 |
碩、博士班
二年級(含)以上
(106學年度) |
1. 105學年學業成績平均A(GPA4.0)以上且排名全班前20%(請附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2. 105學年操行成績皆於80分(A-)以上。
3. 以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4. 若因休學、退學或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學金。
5. 得獎人申請文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得獎資格。 |
申請人請將資料送系辦曾小姐
1. 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 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3. 操行成績表或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4. 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
5. 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6. 自傳及研究計畫
7. 未領有其他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切結書(申請人承諾書) |
施行辦法
申請表
承諾書
表一(請申請人自填)
表二(由工學院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