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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榮福聚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 |
每名獎學金最高60,000元 |
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學生(含研究生),每年擇優錄取,全國約20名 |
1. 大學部大三以上:前學期學業平均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等第A-)以上;如有發表期刊或論文請檢附。
2. 研究生:前學期學業平均80分(GPA 3.38)以上,須附研究成果報告及學士歷年成績單、碩士歷年(各學期)成績單與目前學籍各學期成績單,如有發表期刊或論文請檢附。
3. 為擴大鼓勵優秀學生之機會,限未得過本獎項者報名參加。 |
申請人逕行掛號郵寄「105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85號6樓」,註明【財團法人李長榮福聚教育基金會 潘蓮如小姐 收】(以郵戳為憑)。
1. 申請書。
2. 二吋相片一張(六個月以內)。
3. 教授推薦信兩份(限定為導師或有修習過課程之開課教授)。
4. 目前學籍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生需附上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歷年成績單),若有不及格之科目需提出解釋。
5. 三分鐘自我介紹影片光碟(內容請詳閱辦法,特殊格式請附上撥放軟體)。
6. 500字報告(內容請詳閱辦法)。
7. 研究成果報告或有發表之期刊或論文。
8. 國稅局家戶所得清單或相關清寒證明(家境清寒者另附)。
9. 個人資料提供暨使用同意書。 |
李長榮福聚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設置辦法
申請書
個人資料提供暨使用同意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