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學士專題競賽辦法
106.1.4 105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 設置目的:為鼓勵本系具有研究潛力之學士班學生從事學術研究工作,並獎勵其研究成果,特設置本競賽辦法。
- 參賽資格:限曾修本系學士專題之大學部在學生,專題研究工作主體必須在本校就學期間完成。可以團體組隊方式報名參賽,但需詳列共同研究者完成部分或貢獻(%)。
- 申請方式:本系學士專題修課學生於第一學期期末考週結束前填申請表(附件一),向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並審核參賽資格。
- 競賽時間以及地點:每學年第二學期開課後的第三週前在化工系,以海報展示舉行。參賽者均須於指定時段,接受評審詢答。
- 評審委員會設置及評分原則:由系主任以及學生事務委員會推薦評審人員名單(至少五人)組成「學士專題海報競賽評審委員會」。評分表如附件二。
- 獎項分為學士專題海報金獎、銀獎、銅獎及佳作四類(得從缺),得獎者除頒予獎狀並公開表揚外。金、銀、銅獎各一名,另頒予獎金,佳作若干名(金獎新台幣五千元,銀獎三千元,銅獎二千元)。
- 得獎海報涉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得參酌本系(校)「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