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 日期 |
申請獎學金 |
備 註 |
名 稱 |
金 額 |
條 件 |
限 制 |
証 件 |
9/19 |
第3屆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 |
50,000元 (每院1名,全國10名)※得獎人有優先權至設獎公司參與實習計畫及錄取資格 |
碩、博士班
二年級(含)以上 |
1. 104學年學業成績平均A(GPA4.0)以上且排名全班前20%(請附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2. 104學年操行成績皆於80分(A-)以上。
3. 以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4. 獎學金於得獎人畢業後停止給付。
5. 若因休學、退學或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學金。
6. 得獎人申請文與事實不符,將取消得獎資格。 |
申請人請將資料逕送工學院王之驊小姐
1. 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 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3. 操行成績表或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4. 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兩份
5. 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6. 自傳及研究計畫
7. 未領有其他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切結書(申請人承諾書) |
施行辦法
申請表
承諾書 |
9/19 |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原劉維德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
100,000元及中英文得獎證書/1名 |
碩二(含)以上、博二(含)以上本國學生 |
1.104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2.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3.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
1. 歷年成績單正本。
2.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3.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4. 2000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的敘述,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證明資料)。
5.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6. 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書 |
9/23 |
財團法人李昭仁教授生醫工程發展基金會獎學金 |
15,000元
(本系推薦至多2名) |
碩、博研究生(全國每年2名) |
從事生醫/生化工程相關研究者 |
1. 申請表
2. 博、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4. 指導教授推薦函
5. 其它有利申請資料,如研究成果等 |
李昭仁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 |
9/29 |
台聚教育獎學金(化工系所1名) |
50,000元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優先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家境清寒者優先。
3. 研究生優先。
4. 10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5. 操行成績均80分(等第A-)以上,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104學年度名次證明
4. 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彩色列印)
5. 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家境清寒證明 |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
9/27 |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
每名20萬元,1名※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
化工系大學部學生 |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一年級新生外,學業104學年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分(GPA1.95)以上, 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 通識課程, 和選修課)。
3. 申請學年度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到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台幣20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
1.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免)
2.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3. 全戶戶口謄本
4.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請繳交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自傳(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兩頁以內) |
※視捐款實際情形,增加獎助名額。
台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書 |
9/27 |
1974級系友獎學金 |
每名30,000元,每學期2名 |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
1. 大學部優先。
2. 家境清寒。
3. 104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4.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若無特殊理由,應該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 |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請檢附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
1974級系友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書 |
9/27 |
三福化工助學金 |
每名30,000元, 2名 |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
1. 104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GPA1.95)以上,無不良記錄(大一學生免附證明)。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3. 申請人若同年度獲得本獎學金及其他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未誠實告知,將追回已發放之本獎學金(情況特殊者除外)。 |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 歷年成績單(大一學生不須檢附高中成績單)
5.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大二以上同學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
三福化工助學金
申請書 |
9/27 |
沈故教務長熊慶教授紀念基金獎學金 |
12,000元/ 1名
(分上、下學期2次發放) |
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 |
1. 10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0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
2. 家境清寒並未受領其他獎學金。 |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
3. 國稅局104年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
4. 清寒證明
5. 歷年成績單
6. 獎懲紀錄證明(請至生輔組網站學生專用服務區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下載列印) |
沈熊慶教授獎學金辦法
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