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四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類獎學金及其辦法(向化工系辦申請的獎學金:請向系辦林小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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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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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學金 |
備 註 |
名 稱 |
金 額 |
條 件 |
限 制 |
証 件 |
9/17 |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原劉維德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
100,000元及中英文證明證書/本系推薦2名 |
碩二(含)以上、博二(含)以上 |
1. 103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須達80分(GPA:3.38)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2. 申請人若同時獲得本會或其他單位之獎學金,應誠實告知,並擇一受領;若發現違反事實,將追繳已發放之獎學金。
3. 獎學金得主的評選以未曾得過本會獎學金之同學為優先。 |
1.歷年成績單正本。
2.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3.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4.自傳(2000字以內,內容含生涯規劃的敘述,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證明資料)。
5.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6.著作目錄及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7.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
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表 |
9/17 |
財團法人李昭仁教授生醫工程發展基金會獎學金 |
15,000元
(本系推薦至多2名) |
碩、博研究生(全國每年3~4名) |
從事生醫/生化工程相關研究者 |
1.申請表
2.博、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
4.指導教授推薦函
5.其它有利申請資料,如研究成果等 |
李昭仁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 |
9/17 |
生達獎助學金 |
約60,000元 (分上、下學期二次發給) |
大學一年級家境清寒學生(本系至多推薦2名)
※清寒優先,成績優良者次之。 |
1.家境清寒之本國(臺灣)學生。
2.高中職成績優良、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
3.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4.本校醫藥、食品、化學等相關學系之日間部一年級新生共十名,本系至多推薦2名。 |
1.專用申請書(同意書),請貼照片。
2.高中(職)三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1份。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家境清寒相關證明(如:村里長清寒証明書正本)。
5.國稅局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自傳(含理想及抱負) |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生達獎助學金申請書
◎接受本獎助金學生,每學期要撰寫一篇有關所學相關產業之文章(不拘題材),交系主任轉交本基金會收。 |
9/17 |
台聚教育獎學金(化工系所1名) |
50,000元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優先 |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家境清寒者優先
3.研究生優先
4.前學年(103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以上,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5.操行成績均達80分(等第A-)以上,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
1.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
3.103學年度名次證明
4.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5.國稅局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家境清寒證明 |
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辦法
申請表 |
9/17 |
第2屆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 |
50,000元
(每院1名,全國10名)
※得獎者有優先權至設獎公司參與實習計畫及錄取資格 |
碩、博士班
二年級(含)以上 |
1.103學年學業成績平均A(GPA4.0)以上且排名全班前20%(請附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2.103學年操行成績皆於80分(A-)以上。
3.以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4.獎學金於得獎人畢業後停止給付。
5.若因休學、退學或等理由離校,設獎公司將停止給付獎學金 |
1.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表
2.碩士班(含)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
3.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4.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兩份
5.著作目錄(請載明期刊論文是否為SCI期刊)、研究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
6.自傳及研究計畫
7.未領有其它服務義務之獎助學金切結書(申請人承諾書) |
施行辦法
申請表、承諾書
※不須繳交推薦表 |
9/17 |
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
50,000元
(每院正取1名,備取2名) |
大二以上大學部學生
※清寒優先 |
1.103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達85分(GPA 3.76)以上。
2.家境清寒優先。
3.本學年度未領有公費及其他獎學金。
4.獲獎後104學年度不得再兼領其他獎學金。 |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正本
3.獎懲紀錄正本(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彩色列印出)
4.自傳
5.國稅局103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6.檢附政府低收入戶證明者,得免附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
7.1年內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俞國華獎學金辦法申請書 |
9/17 |
故校友孫瑞強先生遺愛紀念獎學金
(化工系1名) |
20,000元 |
大學部、研究所2年級以上
※清寒優先 |
1.103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GPA3.38以上,操行成績A-以上,無不良紀錄。
2.家境清寒優先。
3. 接受本獎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操行成績証明書、獎懲紀錄正本(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4.戶籍謄本
5.國稅局103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6.清寒證明 |
孫瑞強獎學金辦法申請書 |
9/17 |
毛氏獎學金 |
9,900元/全院1名 |
大學部、研究所2年級以上 |
1.103學年度學業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A-)以上。
2.無一科不及格,無不良紀錄。
3. 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公費。 |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
3.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
毛氏獎學金辦法申請書 |
9/17 |
故何君先生紀念獎學金 |
10,000元/
每院1名 |
大學部、研究所2年級以上 |
1.103學年度成績達80分以上(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A-)以上。
2.清寒優先。
3.無不良紀錄。
4.受領本獎學金者,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 |
1.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生輔組網站右側作線上申請,並選擇「記事」版本列印)
4.全戶戶籍謄本
5.國稅局103年度全戶所得清單
6.清寒證明書1份 |
何君先生獎學金辦法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