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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etin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10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





 
 

10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10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請多利用金融機構(郵局除外)、便利商店

 

繳稅或以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及長期約定方式轉帳繳稅,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