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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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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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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博
(台大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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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學年平均成績達80分(GPA 3.38)以上。
2.102學年操行成績80分(等第A-)以上。
3.102學年體育成績70分(等第B-)以上(本項規定作為參考,不強制要求)。
4.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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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用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專題報告1篇(請繳交紙本並寄送電子檔至chaying@ntu.edu.tw)
4.著作目錄、各篇著作的第一頁
5.未享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請下載填寫證明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背面須貼有免蓋註冊章貼紙)及欲申請之獎助學金申請書(需填寫完畢)至生活輔導組用印)
6.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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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興獎學金辦法
長興獎助學金申請表
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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