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中華民國103年3月11日
主 旨: 102學年度第2學期化工系碩、博士班應屆畢業生學位考試申請。
說 明:
一、
擬於本學期畢業之碩、博士班學生,請於103年4月9日(星期三)前將以下資料(共4張)繳交至班代,請用迴紋針夾好:
(一) 學位考試申請書:請至my NTU網頁,點選「學生專區」→課務資訊→點選「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請登入ntu帳號,申請並列印「學位考試申請書」,請指導教授簽名後,再交至班代處。
(二) 畢業生成績審核表(請見附檔)。
(三) 歷年成績單:碩班請向班代領取;博班請向行向研教組申請。博班同學如在台大修讀碩士班者,需另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博班通過英檢證明。
(四) 應屆畢業生問卷調查表(請見附檔)。
二、
碩二班代---葉 芸(生化程序202室,電話:63040)
博士班代---李岳憲(膜分離工123室,電話:2366-0433)
三、
請詳閱本系系網「碩博生畢業規定」,依規定辦理論文提出及口試。
四、
碩士班學位考口試申請:經系辦初審學位考試申請資格通過後,請在口試日期2週前填交「碩士學位論文考試推薦書」(紙本交至系辦,並email電子檔給林小姐chaying@ntu.edu.tw)、「畢業論文初稿」,需在103年7月31日前完成正式口試。
五、
博士班學位考口試申請:
(一) 口試初審申請:請向系辦繳交「博士論文口試初審申請表」、「畢業論文初稿」、SCI期刊論文抽印本。初審通過後,請依口試委員之意見修訂論文。
(二) 正式口試申請。:正式口試應在口試初審通過30天後舉行(需在103年7月31日前完成正式口試)。經系辦初審學位考試申請資格後,請在口試日期2週前向系辦繳交以下資料:「博士班論文口試初審評分表」、「博士學位論文考試推薦書」(紙本交至系辦,並email電子檔給林小姐chaying@ntu.edu.tw)、「經初審口委修訂之畢業論文初稿」。
六、
請至系網常用表格下載區,下載相關表單:
(一) 碩士學位考試:「碩士學位申請表格」區。
(二) 博士學位考試:「博士獎學金及學位申請表格」區。
七、
本學期有關學位考試之各項辦理截止日期如下:
(一)
申請考試(成績審核申請)截止日:103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交至班代處。
(二)
舉行考試截止日:103年7月31日(星期四)。(博士生應於103年7月31日完成正式口試)。
(三)
撤銷考試截止日103年7月31日(星期四)。
(四)
繳交論文截止日: 103年8月20日(星期三)。
八、
欲舉行學位考之同學,請至化工系會議室暨教室(空間)預約系統登記口試場地。
九、
前學期已完成學位考,本學期要辦理離校的同學,請於4月30日前至本校首頁→myNTU點選「學生專區」→課務資訊→點選「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頁面,選擇「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將畢業申請書」,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系辦辦理。
十、
完成學位論文且本學期欲畢業之研究生,請於學校開放網路離校申請時,上網辦理離校手續,並至系網常用表格下載區,下載「化工系離校手續單」,依流程辦理紙本簽核。
十一、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後,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舉行學位考試,應於7月31日前填寫「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簽章同意並送交研教組,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十二、
為配合學校政策,口試費用及論文指導費一律直匯委員帳戶。
十三、
如有疑問請洽系辦林昭瑩小姐,電話(02)3366-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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