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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謀偉福聚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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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獎學金最高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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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大三以上及研究生,每年擇優錄取,全國約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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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部大三以上:前學期學業平均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等第A-)以上;如有發表期刊或論文請檢附。
2.研究生:前學期學業平均80分(GPA 3.38)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等第A-)以上;須附研究成果報告及學士班、碩士班歷年成績單與目前學籍各學期成績單,如有發表期刊或論文請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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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逕行掛號郵寄「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83號4樓」,註明【財團法人李謀偉福聚教育基金會 歐哲志 收】(申請期限以郵戳為憑)。
1.申請書。
2.二吋相片一張(六個月以內)。
3.教授推薦信兩份(限定為導師或有修習過課程之開課教授)。
4.目前學籍歷年成績正本(研究生需附上學士學位歷年成績單),若有不及格之科目須提出解釋。
5.三分鐘自我介紹影片光碟(內容請詳閱辦法)。
6.500字報告(內容請詳閱辦法)。
7.研究成果報告及發表之期刊或論文。
8.國稅局所得清單或相關清寒證明(清寒者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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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謀偉福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設置辦法
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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