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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
本系1名。
每名10萬元及中英文證書乙紙。 |
化學工程、化學、材料、電子、能源、機械、資訊等相關科系研究所博、碩士班學生。 |
1. 研究所二年級以上之碩士班或博士班學生。(即研究所修業的時間需滿一年以上)。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或經教授推薦,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
1.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4. 二千字以內自傳(含生涯規劃的敘述,如有優良事蹟,請檢附證明資料)。
5. 教授推薦信(至少一封)。
6. 其他有助審查文件。 |
附件:
1. 財團法人樹本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2. 111年獎學金申請人資料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