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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張永京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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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2萬元,全校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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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大二以上之大學部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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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一學年於本校成績GPA 2.93以上。
2. 無任何懲處紀錄。
3. 以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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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同意切結書。
3. 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與學年名次證明正本。
4. 歷年獎懲紀錄正本。
5. 全家人戶籍謄本正本或近2年內戶籍謄本影本1份。
6.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者請勿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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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申請書
3. 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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