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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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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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與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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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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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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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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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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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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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馮故教授君策先生獎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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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2萬元,工學院與電資學院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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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三、四年級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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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業成績等第積分在3.38以上(附名次證明)。
2. 無任何獎懲紀錄(請附獎懲證明)。
3. 家境清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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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內用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及排名。
3. 操行成績表、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4. 政府低收證明。
※未能提出所有必繳文件者請勿提出申請。
※依據109年9月17日工學院獎學金委員會會議決議:(1)嗣後獎學金審查將就整體清寒學生作適當調整。(2)有關清寒獎學金之申請文件,嗣後必須附有所得清單、中低收或清寒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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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獎學金辦法
2. 校內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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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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