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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化工系網站英文版

Bulletin

【獎助學金公告】112年度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截止日期

名稱

金額

條件

限制

申辦文件

備註

112/9/23

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

每名25萬元,1~2名。

※本項獎助學金自獲獎年度之11月起按月撥款,首月撥款3萬元,第二至第十二個月撥款2萬元。

大學部學生(含大一新生)

※曾領此項獎助金的同學仍歡迎再提出申請。

1. 因家庭因素缺乏經濟能力就學之在學學生。

2. 除大一新生外,前一學年學業專業主科*成績平均在65(GPA 1.95)以上,無不良紀錄者。(*不含共同必修課、通識課程和選修課)

3. 本學年未獲其它獎助學金者。

4. 獲得本獎助學金學生,不得兼領其他獎助金(情況特殊者除外,但領取獎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5萬元)

5. 如無合適候選人,可從缺,該年獎助金留存至翌年增加補助名額之用。

1. 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歷年成績單影本(大一學生免)

4. 操行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

4. 獎懲紀錄證明(大一學生免)

5. 全戶戶籍謄本。

6. 家境清寒證明文件(需檢附國稅局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7. 自傳一份(請以A4紙列印或繕寫,2頁以內)

附件:

1. 臺大化工系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辦法

2. 李少梅教授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書

3. 切結書

※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

承辦人員:簡群欣,電子信箱:chiench@ntu.edu.tw,電話:(02)3366 1519